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实际,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麻文效
成 员:李元涛、 徐鹏、 闫亦农、陈香云、丁志明、杜培健
秘 书:杜培健(兼)
二、复试录取程序和要求
(一)复试方式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专业能力考查”和“线下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专家负责线下综合面试工作,专业能力考查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及阅卷工作。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复试流程
1、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及时登陆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研究生院网站学院将提前组建相应复试小组的联络群用以联系复试考生。
2、考生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网址为: https://www1.nm.zsks.cn/yzfs/,然后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
3、考生按照复试安排进行复试。
(三)复试内容
纺织工程专业、设计学专业考生复试内容均分为两个部分: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能力考查部分占比30%,综合面试部分占比70%。面试包含英文自我介绍和专家问答环节。
类别 |
复试内容 |
占比 |
专业能力考查(1.5小时) |
1. 参考《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考试参考书目为基础; |
30% |
综合面试 (20分/生) |
1. 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科研潜能等情况; 2. 掌握专业知识(有实验操作要求的专业可进行实验技能测试)或在职人员工作业绩等情况; 3. 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 外语口语表达和中外文文献阅读能力; 6.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验(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7.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8.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 |
70% |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 分的专业)
复试成绩= 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上午8:00-12:00;地点: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739;
另: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复试期间本人联系电话,上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复试准考证。
联系人及电话:杜老师15620694028
专业能力考查时间:3月31日晚上7:00-8:30;地点: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金川校区D教学楼405(27考场);考查方式:闭卷笔试;
综合面试时间:4月1日上午9:00-12:00;地点: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730。结果发布时间:4月2日上午10:00。结果发布会短信通知复试考生。
(六) 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安排将根据调剂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面试专家3人及以上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3)复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详见《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复试前,考生与学院要在资格审查前签订《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 2023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大学成绩单。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4)初试准考证。
(5)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和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以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为准)。
(8)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23号)文件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或其他定向证明材料,明确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和定向委培单位。
(9) 复试费用缴费证明:缴费截图或者截图打印件。
以上材料将用于教育部录取检查阶段使用,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规则
1.参加复试成绩合格的所有考生,依据复试总成绩按照专业分别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3.复试总成绩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4位有效数字。
六、复议及监督申诉
(一)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议
考生如对调剂结果或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院公布复试名单或成绩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6578901,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51。